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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档案室管理制度

发布者:刘瑛 [发表时间]:2019-07-01 [来源]: [浏览次数]:

综合档案室人员岗位职责

一、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档案管理的法规、条例。

二、遵守各项档案业务规章制度。

三、维护档案的完整、系统和安全,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改进档案保护技术,严守国家机密。

四、积极开展咨询服务;热情接待档案利用者,迅速、准确提供所需档案和资料。

五、深入基层,开展对兼职档案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

档案保管制度

一、严格执行档案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利用与销毁等有关制度和规定,确保其完整、系统和安全。

二、档案按档号排放,档案橱柜编顺序号,库房内悬挂相关档案资料管理规章和制度。

三、借出的档案须按时归还,利用后的档案应随即上架放归原处。

四、不得窃取、出卖和涂改档案,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五、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虫、防霉等工作。

六、做好库房温湿度的监控与登记工作。

七、每学期开学初对库房档案进行全面检查、清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保密工作制度

一、签订保密协议,做好保密工作。

二、经常对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增强保密意识,提高保密观念,严防丢失泄密事件发生。

三、在保证利用的前提下,强化保密意识,严格控制阅档范围,严禁擅自翻阅、抄录、涂改及复印秘密文件资料。

四、发现丢失泄密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

档案利用制度

一、凡查阅本校涉密档案,须经校主要领导或办公室主任签字批准。

二、严格履行借阅手续,并将利用结果及时向档案室反馈。

三、查阅利用档案,必须在阅档室内,不得带出室外,不得转借他人传阅,随意摘录和复制。

四、摘录或复制档案材料需经档案室工作人员同意,摘抄时必须保持档案内容的准确性,不准任意篡改。

五、要爱护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不准折叠、勾划、涂改、抽、撕、拆卷,不准在阅卷时吸烟、喝水。

六、利用完毕,将档案及复制件交工作人员检查、审阅。

档案鉴定制度

一、根据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及时对保管期满的档案进行鉴定、销毁。

二、鉴定档案必须采用直接审阅档案原件的方法,严禁只看案卷标题的间接鉴定方法。

三、经鉴定,对已经失去保存价值,需要销毁的档案要编造销毁清册,经有关领导审批,方可销毁。

四、销毁档案时,必须有两人以上监销,监销者要在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字,注明销毁的方式和日期。

五、严格遵照保密工作守则。对于大量销毁的档案,要送造纸厂当场化为纸浆,严防泄密。

安全与消防制度

一、库房重地,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入。

二、严禁烟火、易燃、易爆及腐蚀物品进室。

三、做好安全巡查工作,下班时关好水电、锁好门窗。

四、档案工作人员应熟悉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做好消防器材的保养更新工作,使之可靠有效。

五、发生火警、火灾要迅速报告,并全力扑救。